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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2022-09-09 08:51  

各党委、校属各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坚守节点,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紧抓责任落实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纠治节日“四风”问题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实际行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准确把握中秋、国庆节日特点,早谋划、早部署,切实做好节点纠治“四风”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开展廉政提醒、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方式,做到早要求、早预防,从严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二、突出重点,严明纪律要求

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公务接待中“吃公函”等隐形变异现象;严禁违规收送各种名贵特产、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安排或接受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以及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租用、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利用学校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杜绝餐饮浪费;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问题。

   三、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

各级党组织要利用节日契机,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大力倡导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优良风气,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厉行节约,自觉反对“天价彩礼”、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加强教育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展现党的十九大以来各单位作风建设取得的新成效、节日风气持续向好的新变化,着力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将紧盯违规收送月饼、蟹卡蟹券等问题,紧盯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的行为,紧盯疫情防控中麻痹松懈、不担当不作为、层层加码、搞享乐奢靡等涉疫“四风”问题,紧盯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易发多发的顽瘴痼疾,聚焦突出问题、围绕重要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舆论关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及时处置,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的从严处理,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等工作打折扣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监督电话:8057059

监督信箱:jjw@ysu.edu.cn

 

中共燕山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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