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
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学校党委工作要求,各党委应向校党委和校纪委报送2021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张清单”(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一岗双责”清单)。
请各党委根据工作实际,在今年6月份报送的“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清单”基础上继续填报“进展/完成情况”,并需要填报“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清单(附件1)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清单(附件2)。责任清单中要体现本次巡视整改责任落实情况。请于12月27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分别报送校党委(联系科室: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8057061)和校纪委(联系科室: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098807),电子版发送邮箱(jwb@ysu.edu.cn)。
学校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