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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清单的通知
2021-12-17 16:10  

各党委:

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学校党委工作要求,各党委应向校党委和校纪委报送2021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张清单”(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一岗双责”清单)。

请各党委根据工作实际,在今年6月份报送的“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清单基础上继续填报“进展/完成情况,并需要填报“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清单(附件1)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清单(附件2)。责任清单中要体现本次巡视整改责任落实情况。请于1227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分别报送校党委(联系科室: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8057061)和校纪委(联系科室: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098807),电子版发送邮箱(jwb@ysu.edu.cn)。

学校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211217

 

附件【附件2: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清单.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清单.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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