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
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学校党委工作要求,各党委应向校党委和校纪委报送2021年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开展情况。
请各党委根据工作实际,在今年年初报送的“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清单”基础上填报(本次填写“进展/完成情况”)。本次只报送电子版,于6月23日前发送至邮箱jwb@ysu.edu.cn。
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098807
学校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