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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端午期间进一步纠正“四风”的通知
2019-04-29 14:28  

校属各单位:

2019年“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巩固纠正“四风”成果,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五一”、端午期间各项纪律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化责任落实

各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对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要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近期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新闻通报,对照自身进行检查,并严格落实有关要求。

二、严守纪律规矩,做到“十个严禁”

全校党员干部要强化自我约束,严守纪律规矩,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和安排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有价证券、高档酒水和粽子等节日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或利用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利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组织隐秘聚会,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严禁到实践基地、农家乐等违规就餐;严禁违规借车租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值班加班补助、实物、津贴补贴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等。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组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对群众反映的、舆论媒体关注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迅速组织核查,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的单位和部门,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监督电话:8057059    监督信箱:jjw@ysu.edu.cn  

中共燕山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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