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专项资金项目审计工作,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
出台《燕山大学专项资金项目审计工作规则》,完成一至两项专项资金项目的审计工作。
二、做好学校中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落实《中层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受组织部委托,年内完成对李洪波等67名中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审查时间及分工明细见附件1、附件2)。
三、做好新建工程项目和维修改造项目的审计工作
完成对图书馆、学生公寓等新建工程项目的预算审计工作。及时开展对以上新建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
做好维修改造项目的预算审计和结算审计工作,对重要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
四、做好物资采购审计监督工作
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过程参与式监督审计或项目管理式监督审计两种方式,保证学校采购项目合规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性。
五、加强内部审计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参加由省内审协会等单位和部门组织的内审人员后续教育,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努力推进审计创新,不断提高审计水平。
六、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审计任务。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