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我校在世纪楼第二会议室召开纪委委员会议,征求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三项党内法规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校纪委书记刘爱民出席会议并讲话,校纪委全体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处处长张明主持。
张明处长在会上首先传达了河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征求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三项党内法规修改意见建议的通知》文件精神。他指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三项党内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要结合形势发展变化实际和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站在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高度,提出的建议要有深度,符合实际情况,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与会人员分别就三个条例的修改纷纷提出了各自的见解,大家认为,目前三个条例框架结构、基本原则等内容较为全面,但有些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约束力不够,应该细化相关规定,增强实效性。
刘爱民书记在讲话中提出要求,一是修改建议要便于操作;二是要尽量减少弹性空间;三是要认真梳理、总结,及时上报。
张明处长还就校纪委近期开展的工作向与会人员进行了通报。